关于劳动纠纷

请问,我于公司2010年6月开进入职工作,到2011年3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从2011年1月开始至今,就一直未给我发工资,也未给我任何事做。一直处于无所事事也无任何收入的状态,目前我们双方都还未解除合同。请问,我能不能提出以前未签合同时,索赔双倍工资的要求??还有就是我能不能在后来的时间里,提出相应的务工费赔偿等等赔偿性的费用。还有就是,我与2010年年底和2011年年初出差的报销,报销凭证都上缴了,只有报销清单了,我还能索要吗??谢谢,对了,有个很重要的事,就是公司法人是老板他妈妈,怎么办?我另外还有2个同事,他们是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情况都和我一样。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5-21-状态:未解决]
何青超律师的解答: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11年3月之前的。

我咨询何青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何青超律师 > 何青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