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3年,男方退婚,女方索要青春费!
男女双方经媒人介绍,双方见过面吃饭感觉上还可以,之后就订婚了,当时女方家里就向男方家里借2万元,表面上说是借,其实双方家里就当做是订婚的彩礼了。但女方还是打了个借条。之后因为在同一市不同区相隔50公里的样子,来往次数不多,女方也去男方家帮忙煮饭之类的事情。感情也是不冷不热的过着,之后同过房。就这样持续了3年后,男方要求结婚,女方不同意,说是都太年轻了。之后男方就要求退婚,但女方说退婚就赔偿青春费,劳动费,并说借余2万元彩礼钱也不再还了。并还打电话扬言说不赔就上法院起诉。请问律师先生,男方打官司有胜率吗?女方借的2万元有权利要回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6-07-状态:未解决]
何青超律师的解答:
看欠条有无还款期限,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可以主张要回。法律上就没有青春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