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协议欠条的效益

我是劳动工伤的受害方,现在对方出具了个20000整的欠条(为6个月的误工费),这个欠条是对方手写,并且对方签名和对方按下指纹。 我没有收到赔偿20000整的误工费,而且他现在还把欠条原件骗回去了。 对方却撒谎说把20000整误工费给我了。 我认为如果收到欠条协议的赔偿款,作为收款方应该出具收条证明给对方,以证实收到赔偿费用。

但是他没有我给的收条证明,而且我也确实没收到20000整赔偿款。 我想咨询下,是否他骗回欠条就他就合法了。 如果这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吗 ?

这种工伤赔偿费用,请问要以收据为准吗?如果我没有收到费用,而且也没有收据给对方,是否视作没有进行赔偿,他所有的欠条也是无效的?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6-15-状态:未解决]
何青超律师的解答:

对方耍个小聪明,你可以要回误工费。可以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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