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对方不同意离婚

律师,您好!
结婚以后对方从来不把我放在心上整天沉迷电脑,经常因小事他找我吵架,现在跟他分居两年以上,期间有一个孩子,结婚的时候对方什么都没给我,也没买过嫁妆,婚后跟其父母住一起,如果向法院申诉离婚我能得到什么利益(金钱或物质赔偿或孩子抚养权)?还有想请问下诉讼费是怎么算的。多谢
补充提问:
您好律师,结婚证和户口被都被对方父母藏起来了,是否影响离婚申请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3-23-状态:未解决]
潘盼盼律师的解答: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诉讼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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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北顺风律师事务所1370724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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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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