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离婚可以分到房产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男方的旧房子,姐姐嫁过去后夫妻共同修建房子前部的三处门面,十年后拆迁了,男方父母是在拆迁前去世的,房子拆迁时是姐夫一人签字继承(他有哥哥姐姐,他哥哥继承的是另外一处),分到三处房产和几十万元。姐夫很喜欢打人,姐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想离婚,但我们劝她应该争取自己的权益。离婚庭审中男方突地说这房子哥哥姐姐都有份,请问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依据的具体是哪些条例?麻烦请回复,谢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6-02-状态:未解决]
许文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所说的属实,本律师认为房屋及门面应当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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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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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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