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极少人关注的法律漏洞,请高手们做直接正面的解答!

一个成年人,无任何犯罪前科,去当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修改姓名。假设户籍科拒绝为该公民修改姓名,理由是该公民改名字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户籍科的规定。可是,该公民认为户籍科的单方面拒绝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且非改不可的意愿强烈,认为不需要提供什么理由,只是基于公民的姓名权一定要改。而且不惜去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告公安局行政不作为。那么结果会是怎样?有没有可能败诉或者被驳回?

补充提问:
怎么做才对自己有利,遇到阻碍,有没必要请律师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1-30-状态:未解决]
俞城峰律师的解答:

如果您遇到法律难题,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
咨询电话:18907941164 QQ:564895531

我咨询俞城峰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西秉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抚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俞城峰律师 > 俞城峰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