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规定房价现价高于买房价格的不能拍卖。你这个问题涉及刑事中的追赃问题,对于赃款的追缴,如果该赃款通过买房子这种消费行为“洗白”,并且该房子以合理对价转让给了善意的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但是如果是自用或者赠与他人,仍要追回。对于本案高出的1000万就是赃款投资收益所得,也应予以追回。你没有写清楚到底房屋是怎么回事,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我: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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