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合同要签吗?

最近在一家公司面试后谈到合同时,,,里面有一条写的是这样的。
合同期限是3年3个月(3个月是试用期)如果在公司没干到2年的话要索赔7个月的工资(说是7个月是培训的费用)
如果培训了我真要赔吗?
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怎样可以保障我的权利?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27-状态:已解决]
王科峰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但该培训需要确实存在,并出示相关证据,如果该培训不存在,那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王科峰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3051686039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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