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问题,人失踪?

朋友是单身的,打了借条,目前有八个月了,现在失踪了,请问本人可以到法院诉讼到他家,要求由其父母代其偿还吗?如果不行,请问一般这种失踪的欠债人是不是必须要等他出现才行啊!他没有任何属于他名下的财产咧!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3-24-状态:未解决]
王科峰律师的解答:

朋友已经成年了吗?是否有自己的劳动收入?
在法律上,要宣告一个人失踪必须从下落不明之日起满两年,其经过申请的法定程序。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借款人不符合失踪条件。
您可以向他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可以公告送达。如果借款人不是未成年,其父母没有代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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