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被打骨折,责任如何界定,可申请哪些赔偿?
在宿舍,对方故意气我,所以我先动的手。打架期间造成自己小腿及脚踝处共计三处骨折,急需手术并无法参加高考,对方无伤,请问责任如何界定。 可要求哪些赔偿。
1)目前我在山东,他在河北,事发地在北京,所以报警有难度。
2)如果对方不承认是由其致伤,坚持说我是自己滑到,怎么办?
2)学校目前在调解,请问,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比例一般是多少?
3)由此造成无法高考,相关损失及潜在的复读费用,可否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谢谢了。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8-状态:未解决]
陆意春律师的解答:
对方是在校学生,不知现在年龄是几岁了?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如果达到,建议你方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侦查处理。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条件,在以后的程序中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如果未符合刑事立案,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至于赔标准,建议你可以直接找本地律,参照本省标准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