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被打骨折,责任如何界定,可申请哪些赔偿?

在宿舍,对方故意气我,所以我先动的手。打架期间造成自己小腿及脚踝处共计三处骨折,急需手术并无法参加高考,对方无伤,请问责任如何界定。 可要求哪些赔偿。
1)目前我在山东,他在河北,事发地在北京,所以报警有难度。
2)如果对方不承认是由其致伤,坚持说我是自己滑到,怎么办?
2)学校目前在调解,请问,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比例一般是多少?
3)由此造成无法高考,相关损失及潜在的复读费用,可否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谢谢了。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8-状态:未解决]
陆意春律师的解答:

对方是在校学生,不知现在年龄是几岁了?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如果达到,建议你方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侦查处理。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条件,在以后的程序中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如果未符合刑事立案,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至于赔标准,建议你可以直接找本地律,参照本省标准进行计算。

我咨询陆意春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西千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玉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陆意春律师 > 陆意春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