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上做工,造成眼睛残疾,如何赔付?

我一亲戚在工地上做工,自己不小心把眼睛砸到,造成眼睛失明,医院初步鉴定无法恢复了,以后是残疾了。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是协商解决,怎么给用工方提赔偿标准,一般这种情况赔偿标准是多少?请律师给我一个大概的范围,可以和用工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起诉,但就是不知道提多少赔偿额比较合适。如有清楚的麻烦告知一下。谢谢!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2-07-05-状态:未解决]
许宏英律师的解答:

双目失明,一般是一级工伤。根据《企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你护理费。其护理等级应当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费为每月社平工资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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