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办法不出具离婚证明,可以再婚?
我是中国(女)和加籍(男)在中国民政局登记结婚的。
现我在加拿大已有永久居民卡。如果现在离婚我知道要去中国办理离婚手续,我会在中国有结婚和离婚的记录。
如果取得加拿大公民的话,需要在加拿大办理离婚手续吗?是不是取得公民后还是不管我是和中国人再婚还是再和加拿大人再婚,还是和其他国再婚,是不是都要出具加拿大的离婚证明?有什么办法不用出具这个离婚证明?我自己的想法是我取得加拿大公民后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了,那么在中国的登记也就作废了,那就可以视为没有在中国结婚过,干嘛再在加拿大弄回去一个离婚证明??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07-状态:未解决]
许宏英律师的解答:
无论你是哪国国籍,在中国的结婚登记记录是永远都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