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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女,45岁,1987年参加工作(事业单位),1994年调入兰石集团兰石中学,2003年8月被校长刘平下岗,停发工资,2007年兰石中学移交,更名兰州市66中,多次索要下岗生活费无果,刘平校长和人力资源部不作为,本人要求2003年至今的五金一险,下岗生活费及赔偿金能行吗?
咨询者:
fa372927
甘肃
[
咨询时间:2012-06-29
-
状态:未解决
]
张青松律师的解答:
要看下岗时有什么约定和补偿协议,人事关系还在学校,五金一险应该交,没交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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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松律师
执业机构:
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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