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房产的买卖

我与老公2010年结婚。老公2005年买的房并已经拿到产权证,肯定算他个人财产,他卖这个房子过户给别人的时候需要我签字同意才能过户吗?
如果我跟他离婚,没办法分一点。但现在我跟他是夫妻呀,收入是共同的呀,卖房也是收入呀,把这个房卖掉算不算是我们共同收入呢?然后再离婚就可以分一半了。是这样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07-03-状态:未解决]
崔宁宁律师的解答:

房屋卖掉之后,款项分为两笔,一笔为结婚时房屋的价值归你老公所有;结婚之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收入,你可以获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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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大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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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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