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律师郭新军谈假冒专利罪的追诉标准

时间:2012-07-29 22:06:05  作者:在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假冒专利案

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专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专利的;

4、造成恶劣影响的。

 假冒专利案

第四条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执业机构: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安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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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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