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30 21:41:26 作者:在 文章分类:栏目名称
侮辱案和诽谤案
第三条 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