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31 21:28:50 作者:在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268条 聚众哄抢案
数额较大: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一万元以上。
第十四条 聚众哄抢林木五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较大”;聚众哄抢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巨大”,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