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07 22:02:44 作者:在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323条 破坏界碑、界桩案
1、采取盗取、毁坏、拆除、掩埋、移动等手段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的,应当立案侦查。
2、破坏3个以上界碑、界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