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急急急急 在线等
事故发生在黑龙江省尚志市一面坡镇到九江下了大坡的地方。我坐的小三轮(我姐开的车)在路上可能由于一个坑(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翻车了,车翻到了另一个车道上(交警判断),我姐跄到了车前面,脸上擦破了两处,我也被摔到那个车道上,有目击者看到当时我想起身,结果对面来了一辆面包车(两车相向而行,本来是在两个车道),车速很快(超速,现场的刹车线很黑很长),结果还没起来的我被车撞出好远,事故现场我横躺在车前很近,和车平行,事故导致我左侧肩部粉碎性骨折,左侧大腿骨折(基本完全错位),骨盆骨折,脸上和身上的伤疤都很深,当时已经是面目全非了,现场我姐的电动三轮在自己的车道上翻着,但是跟据交警判断说面包车撞了三轮,把翻到对方车道的三轮又撞了回来自己车道。事故发生后,对方叫了警车,有认识人给我亲人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最后救护车把我送到尚志医院,之后对方就毫无音信,如今事故已经发生了半个多月了,很明显对方已经打点了。我想知道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虽然是我跑到了对方车道,但是如果对方车速不那么快,我不可能伤这么重。我姐也被甩出去了,结果也没什么事,我的骨折都是对方车造成的,麻烦帮我分析一下,究竟我方的责任和对方的责任划分,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7-08-状态:未解决]
郭新军律师的解答:
三轮先翻后撞给先撞后翻是不一样的可对你三轮进行鉴定来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