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内男方阻止女方行驶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否触犯法律?
孩子6个月在没有断奶的时候强行被抱走,还不让女方抱回,一周岁回来又没有经过女方同意强行抱走,还不准女方带回身边抚养,我想请问一下婚姻期内男方阻止女方行驶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否触犯法律?女方应如何维权?
补充提问:
非常感谢!我想补充咨询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请问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我是否有权就监护权提出起诉进而提出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孩子现在才1周二,我丈夫婆家为了逼我按他家规定的协议离婚条款离婚,甚至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孩子喂奶的时侯打我,不让我打电话,出门验伤,直至第二天我才得以出门,因打的是头,无法验出)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11-09-状态:未解决]
郭新军律师的解答:
这是对孩子的一种虐待也是对妻子的的一种侵害可要求行驶扶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