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上诉期该如何补救

收到判决后15天内去交上诉状时,审判员说过了上诉期。并说此案是定期宣判,不以回执时间为准。请问律师:这是理由吗?若真是过了上诉期,还有什么办法补救没有?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7-20-状态:未解决]
张云良律师的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因此,15天的上诉期应以签收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该审判员的说法依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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