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父母共同还贷,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2001年,婚前父母出资首付,购置房屋。合同甲方为我和父亲;
2.因父亲年龄问题,无法贷款,我办理了按揭贷款。依据房产证办理人员的建议,房产证只登记在我的名下;
3.婚后,我和父母共同还贷。父母还贷月数约占已还贷月数的2/3;
现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正在进行。请问房产如何分割?父母对此十分关心,他们的还贷份额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1-30-状态:未解决]
李建成律师的解答:
参考如下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