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1、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用人单位一直没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为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违反本法规定 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一直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能不能请求用人单位补缴。
3、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节假日、休息日经常加班,而且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0个小时,能不能请求用人单位补偿加班费。
4、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用人单位一直没用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不用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的一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5、综合前4项,如果劳动者,工作期间每月工资7000元,总共能得到多少补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5-08-状态:未解决]
李建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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