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签合同涨工资 不签的不给涨 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原合同的终止条件为直到业主委员会成立。
现在合同终止条件尚未达成,公司单方调整工资体系,变相降低劳动条件。
现在公司与员工协商签订新合同引入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扣员工工资,在降低员工原基本工资的情况下,增加绩效工资300元,声称是给员工涨工资。绩效考核制度非常苛刻,几乎不可能100%完成。
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所有福利都只给签订新合同的员工提供。如员工不签,就不给涨这300元绩效工资。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5-13-状态:已解决]
李建成律师的解答: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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