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我出差,我因个人原因去不了,公司刁难让我辞职

律师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0月19日,我与公司总部上海总部人事和北京人事已达成协议辞职,她们跟我讲公司北京这块业务缩减,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离职,给我3个月补偿(我在公司呆了三年零两个月),我也同意了已经签字!(同时协议辞职的还有其他3位同事)

10月21日上午又告诉我我的协议暂缓,并且说前面说了之前签的协议只是初步协议,不算数,会有新的工作安排给我。当天中午告知我上海总部安排我和上海的一个同事去南宁调研,因为调研时间很久,我这边因个人家庭原因去不了,公司一直强压着我去,还要跟我订票,我这边却是家里困难去不了,公司以不服从公司安排为名想辞退我。

公司情况:上海是总部,因行业行情不好,北京这边项目少,公司是有意愿砍掉北京业务的,同事与我这次签协议的还有两外3个同事,他们协商的是立马辞职,补偿n+1。(我这边是不久前刚续签了合同,公司想想又觉得亏了吧,又不让我辞职了,到我这有反悔了,说领导当时觉得失误,之前跟我签的协议不算数,现在安排我去调研,我这边个人原因去不了,就想刁难我辞职!人事现在说你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是我严重违纪,可以辞退我,说现在双方协商解决,公司肯定是不想给我应该的赔偿,我的条件是让我现在走给我4.5个月(n+1)的补偿或者走之前的协议一个月之后离职是3个月赔偿,现在公司还没消息,我想着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

我想咨询您两个问题:

1)这个是违法辞退吗?如果辞退我,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2)我这种情况,能拿到多少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10-23-状态:未解决]
李建成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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