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出资专修,离婚时候怎么折算
律师您好!在结婚前以男方名义购得房屋,他出资首付。我出钱专修完毕之后才结婚。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现在两人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在房产方面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补偿?现在的房价价值75万减去尚未还完的贷款约25万,为50万元。请问我可以获得当时专修费用所占两人共同总出资(首付+专修)的比例约30%*50万元=15万元的赔偿吗?这样的算法是否合理?
补充提问:
协议不成,请问这样的计算在诉讼法院判决时是否合理?法庭是否会考虑或者支持这样的赔偿金额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6-28-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