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赔偿问题

你好:我们是苏州园区一家私营企业员工,经营场所在一个外资企业内,企业成立以来一直是与这家外资企业加工生产一种原料,现所在单位经营困难,如要解除合同,我们是否能赔偿到2003年-2007年之间未签合同期间赔偿金。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7-04-状态:未解决]
刘学能律师的解答: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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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南京市第二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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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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