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还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公司决定不再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已经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员工,员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05-30-状态:未解决]
刘阳律师的解答:
公司员工未出现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安全生产等制度,不属于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等等,在劳动合同期限终止解除合同,或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在《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