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时间:2012-09-09 23:45:36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12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陕西省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043元

    陕西省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28元

    陕西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245元

    陕西省2011年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496元

    陕西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83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执业机构: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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