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问题

各位优秀的律师,你们好,咨询一个问题,目前正和女友处于恋爱阶段,打算房产证写她的名字(不是赠与),但首付是我付的(钱从我卡里划走),怎样才能确保以后分手我的利益不受损呢?
财产公证或者婚前财产证明需要等拿到房产证才可以吗?

感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8-29-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不用等拿到房产证办理,你可以先和你的女友写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就是说明房子的名字是她的但是实际付的房款是你付的,如果以后发生不能继续生活的情形时,对房产如果处理的约定。我的建议你最好在买房子时写上你们的名字然后再写上这么一份合同最好。当然做婚前财产证明的公证是最妥当的,但是这种公证还是不能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因为公证的做出还是约束你们之间,房产证上是女友的名字,即使事后她将房产卖了,对买受人来讲还是不知道你们有过这方面的公证,你还是不能凭公证书要回你失去的房子。所以,你要是不放心还是房子写上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或者写上女友和你母亲的名字 合同为上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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