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
本人现在属于哺乳期,生完宝宝回来上班后调岗到新岗位,现新岗位人员做转岗(上班前知晓),若转岗工作当事人不去或者其工资减低,以无其他岗位为由,逼迫当事人主动提出离职,请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进行赔偿,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29-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哺乳期劳动关系不应该有变动,如果的那位给你转岗并且工资减低或者劳动力增强的情况下,你是有权不去。单位让你离职你不离,单位无权在此时对你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的赔偿不多即按照你的工作时间进行赔偿,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赔偿1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赔偿2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