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

我家承包的有两人的土地,现我已参加工作,成为非农户口,但土地仍在承包。现将被国家征用,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应如何赔偿?谢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8-31-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只要还在承包期内,你就有权利要求国家补偿的。根据你承包地的性质不同补偿不同:1、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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