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诈骗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他是公司的采购,以公司的名义向供应商拿了几批货,卖给其他公司,所得的钱拿去赌了,一共460万元,请问这样的情况大概会怎么判?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9-03-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首先他以公司名义拿到供应商的货,对于供应商的货款还是要由公司承担。其次公司可以报案,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数额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二)索贿3次以上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三)未退清赃款的;

(四)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五)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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