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单位不同意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今天向单位递交了辞职信,单位说得开会和领导商量一下,领导同意了就可以办,如果不同意那就等30天后,我查过这三十天内是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必须上班,可是我个人原因是绝对不能上班的,请假恐怕单位也不给请,我如果擅自离岗,三十天后他们会以旷工的名义开除我吗?到时候会不会扣我钱?主要是我进单位前他们要我交了5000的职业风险金,说是干五年给我,可是我只干了三年,当时只是口头上的,合同里并没有,我手里有收据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9-03-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连续15天无任何理由上班或者一年累计30日没有上班,单位可以以旷工名义开除你。既然你旷工了当然就要扣你的工资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5000元职业风险金的收取是不合法的。如果单位扣除你的这个钱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单位给你返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