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问题咨询,谢谢!

地点:湖南
当事人A,B,C都认识,都很熟悉
相关问题:当事人A从开发商购置了一套135平米的房子,当时有银行按揭,后来A委托B为其房子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后,A没有按照合同给B相应的装修款(一分没给),协商没有结果后,B将A告上法院,经过法庭调解,也因为当时A实在没有钱给B,于是双方协定,A干脆将房子按市场价格转卖给了B(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时房子没有过户,但是有法院开具的相关证明),买房后因为A躲债就失踪了,之后B继续给房子交余下的按揭贷款(现在还有部分余款),现在B因为急需用钱,准备将房子转卖了,说是按照相关规定在过两年的时间如果A还没有能够出现一起去给房子过户,B就再去法院的话,法院就会按照相关法律将房子产权过户到B名下了。(目前房子的房产证原件还压在银行,只看见了复印件)
请问律师:
1.像这样的房子能够在市场上买卖吗?
2.两年后,如果A继续失踪,法院有权将房子判给B吗?
3.如果现在买这样的房子,两年后的过户流程是:(A过户给B,B再过户给C)还是(A可以直接将房子过户给C)
4.如果买这样的房子还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解释清楚,请提问,我将补充)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06-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1、买卖的情况下,购买人的法律风险就太大了,虽然在法律上讲盖房子属于b,但是在房屋管理局处登记的所有人名字还是a,b应该依据法院的调解书到房管局在a的房产证上加个备注。2、b将房子的月供供完后,b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执行。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3、a过户给b,b再过户给c。中间存在两笔税费。4、最好不买,即使买,必须要b依据法院的调解书到房管局在a的房产证上加个备注,然后咨询一下公证处能否做个房屋买卖公证,不过这样又多一笔费用。要么就通过法院的诉讼进行,买受人获得一个合法的法律文书较为可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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