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操作有风险吗。没有离婚房管局能过户吗

男方要求先把女方房产过户给他后再离婚,以此作为离婚条件,承诺一过户就办,女方担心他过户后不履行承诺去办离婚,有何办法来约束并保障女方权益,确保过户后离得成。公证协议后再去过户是否是解决女方后顾之忧的办法。
补充:
到公证处公证,可否达到这样的效果和效力,即男方不履行承诺就可以由所在法院以强制执行来收回房产所有权。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2-09-07-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离婚属于人身权利,房产过户属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是不可以以合同可以约定为之的。所以,你这样去公证,公证处是不会给你办理的。但是,你可以把过户房产作为有条件的合同,恐怕万一对方反悔,你是可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谢谢!

我咨询解思语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解思语律师 > 解思语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