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刀具 伤害他人身体

我在家附近出个小馄饨摊位 因为其强站座位 我方权其离开后 对方不同意 发生口角 对先翻了桌子 又用脚踹翻了锅 使自己他烫伤 后拿出刀具 对我太阳穴处挥刀 使我右太阳穴轻伤 后来对方逃跑时把刀具不知道丢在哪了 但我可以找到多个人证 证实对方持刀行凶 本来经公安调教 我伤的也不重 但现在对方反悔 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2-09-16-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公安了解的情况,你可以请求公安立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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