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我在公共场合捡到一部手机,失主在网上论坛发帖说我是小偷,并附照片, 请问是否构成侵权?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19-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捡到丢失物应该是交给相关单位或部门,由这些单位或部分寻找失主。但是小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别人财物的。失主在网上论坛发帖说你是小偷并附有照片,确实对你构成侵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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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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