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人所得税该由谁承担,取消交易可以取回首款吗?

房屋核价递件时已支付20万首款给卖家,到今天办理完税时,卖方突然拿出一份自行打印的协议要求我们签订,内容是我方知此房屋并非他家庭的唯一住房,签订合同时他并没有告知他原来一个城市有几套房子。我们不愿意签,他就说取消交易,想请问律师,20%个人所得税该由谁承担,如果取消合同,我们的20万可以拿回来吗?谢谢!~
补充提问:
合同写明是实收,税费由买家支付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9-19-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1、个税应该由卖家承担;2、你不要同意撤销合同,你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个税由对方承担。对方不同意,你可以起诉并申请诉前保全。3、如果要撤销合同,你是可以要回你的首付款即20万元。谢谢!

我咨询解思语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解思语律师 > 解思语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