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人所得税该由谁承担,取消交易可以取回首款吗?
房屋核价递件时已支付20万首款给卖家,到今天办理完税时,卖方突然拿出一份自行打印的协议要求我们签订,内容是我方知此房屋并非他家庭的唯一住房,签订合同时他并没有告知他原来一个城市有几套房子。我们不愿意签,他就说取消交易,想请问律师,20%个人所得税该由谁承担,如果取消合同,我们的20万可以拿回来吗?谢谢!~
补充提问:
合同写明是实收,税费由买家支付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9-19-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1、个税应该由卖家承担;2、你不要同意撤销合同,你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个税由对方承担。对方不同意,你可以起诉并申请诉前保全。3、如果要撤销合同,你是可以要回你的首付款即20万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