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学金纠纷
您好,我现在与学校就奖学金问题发生争议。入学时招生简章只写了有奖学金,并没写是一学期评一次还是一年评一次。现在学校认定是一年一次,而学生认为是一学期一次。没有其他关于奖学金的约定。请问招生简章属不属于合同的一种。出现多种解释,有没有不利于合同制定一方的解释。(针对招生简章)谢谢------- 一位学生
补充提问:
或者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09-21-状态:已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招生简章写有奖学金属于合同中的一个承诺,即学校承诺上了该学的学生符合获得奖学金标准的学生是可以取得学校奖励的一种学习激励。奖学金一般是应该一年评比一次,既然你选择了上这个学校就应该将此作为好好学习的激励努力取得,这不仅是荣誉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物质奖励的一种方式。这与你的理解不同,你把合同法对制式合同解释规定的条文理解错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