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问题

我在一家面包店已上班一月有余,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国庆中秋正常上班,被告知无加班费。辞职时,被告知前三个月辞职无工资发放,另前三个月当中每个有还扣压300块工资。我不想做了,请问我需要怎么办?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先谢谢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05-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你的问题。
主张:1、面包店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该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
2、国庆中秋节加班应该支付你正常工资3倍的加班费。
3、面包店扣留你押金的行为属于违法的,你有权要回你的押金。
但是,如果能够顺利得到劳动仲裁委的支持,你必须要举证,证明你确实已经和面包店建立了事实的劳动关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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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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