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请问,我婆婆在20年前把我家房子以外的50公分让给了我大伯,经双方口头协议以后,进行了土地交换,当时说是留他家娶儿媳妇盖房子用的,而如今他们又不在这盖了,想把他家的宅基地转卖(包括我家的50公分)。请问我现在想收回属于我们家的50公分,合法不。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10-05-状态:已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进行了土地交换,是什么意思?你家让给大伯50公分的地;大伯还给你家地了吗?如果你们互换土地,在和你大伯商量商量,把地在换回来。你婆婆是否还健在呢?你对事情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但是按照一般结论就是,家庭问题商量着来。谢谢!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你的回答,当初两家是进行了土地交换,今年6月分的时候我婆婆向他家提出了退换土地的问题,他家也同意了,土地也退换好了,退给他家的地,他也种了庄稼,可是8月分的时候他又后悔了,协同他的儿子死活都不愿意给了,还和我们大吵了一架,后来我大伯签了一份协议书,说等他们死了以后才还给我们。请问如果他们死了以后,他们的子女不承认,那么他签的协议书有效吗。就是打官司有多大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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