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爷爷生了我爸爸和三个姑姑,爸爸在我九岁时去世了,妈妈招了一个爸爸(生有一妹妹),在我24岁时现在爸爸和妈妈在异地买地基造了两间房子,去年原有亲爸爸的老房子要拆迁,爷爷分了三间给三个姑姑每人各一间,还剩六间,这六间现在是按我三间,我妈三间,我想问我妈那三间是否可算是我的财产,还有现在居住的两间当初造房时我出了大致一半的钱,有没有我的份额,因为现在妹妹和侄女的户口在现在住的房子里
补充提问:
那按我爷爷的说法,总不能是我亲爸的房子我们还不能继承的,因为现在我们分到的三间是爷爷名下给我的,还有爷爷分了三间给姑姑,是由姑姑他们赡养的,那妈妈现在名下的三间是否可以半可算是我亲爸的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10-29-状态:未解决]
解思语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妈妈的三间房子不能就算是你的财产而是你妈妈的财产。你有证据能证明当初造房你有出资你对该份享有份额。这房子是你爷爷的财产,所以你爷爷是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你爷爷的财产与你爷爷的遗产是不同的分割方式。所以,你就不要总念叨你爸爸的份额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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