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专业刑事律师周乃文讲解: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我可以零口供

时间:2023-12-04 00:29:05  作者:周乃文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我可以零口供吗?

这个其实涉及到沉默权的问题,不过刑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相反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在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的时候,有如实回答的一个义务。

但是刑诉法同时又明确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也就是不得强迫自证其有罪的一个法律规定。

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当我不想说的时候,办案人员不能强迫我去说,因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也是认定案件的事实或者证实自己有罪的直接证据或者是关键证据。你明白了吗?  




执业机构: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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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刑事自诉 量刑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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