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上名字 去公证一些事 有用嘛?

我家有套房子是父母的 4年前结婚 一直和父母住一起 现在要再父母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我老婆的名字 然后去公证处公证 以后要是她要离婚或者外遇之类的 她自愿不分财产 这样有用嘛?公证处能公证这样的事件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9-18-状态:未解决]
施鲍中律师的解答:

1、如果产权证上已经加上你老婆的名字,说明该房产已经有一部分属于她所有。即使她承诺以后出现问题不分财产的话,到时非经法定程序仍然不可剥夺她该房产的权利。
2、一般情况下,公证处可能对此不予以公证。但如属于婚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处可以给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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