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龄这样算合理吗

1981年4月至1991年3月,我是一国企报县劳动局同意招聘的外包工,每年报批一次,,1991年4月转为合同制工人,并于1991年4月获得了县劳动局的批复《关于确定参加工作时间的通知》,通知中确定了我的工龄应从1981年4月起计算为连续工龄。现我已达到退休年龄,可社保所计算我的工龄从1987年算起,这样算合理吗?我的工龄是否能从1981年4月算起。
补充提问:
我实际缴费时间是87年,社保所说只能从87年算起,我说补交从81年至86年,但社保所不同意补缴,是否能补缴?还是不需要补缴。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2-09-19-状态:未解决]
施鲍中律师的解答:

县劳动局的批复《关于确定参加工作时间的通知》中确定了你的工龄应从1981年4月起计算,社保就应当按照该时间点计算你的工龄。故此,社保从1987年计算你的工龄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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