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车被偷了

有顾客来我餐厅吃饭,电动车放在餐厅门口。吃饭好要走后发现车不见了,被偷了。餐厅门口是公共场所,没有保安看车,有安装摄像头,但顾客车刚好放在摄像头下面故拍不到。顾客说这是我们餐厅的责任要我赔偿一部分损失。请问我是不是要为顾客负这个赔偿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9-20-状态:已解决]
施鲍中律师的解答:

顾客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经营者有义务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但顾客在消费时,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财物,或委托经营者保管财物的义务。如果顾客为委托经营者代为保管、看管财物的,发生财物被盗,经营者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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