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既然老人的大儿子、二儿子均已去世,二儿媳一般是可以不承担抚养义务的,应当由另外一子三女承担老人的抚养义务。故此,老人或二儿媳可以代老人向社区、妇联反映,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他子女承担抚养老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