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职工工伤伤残鉴定还是按人身损害伤残鉴定?

律师好;我想麻烦你咨询一个问题,我今年5月份在医院看病,在进电梯间时,因电梯间门外的地面突然塌陷把我的左脚陷进去,左脚崴伤,左踝关节骨小梁断裂骨折,双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左跟腱损伤,左髋关节滑膜炎。当时医院给我做了踝关节X光的检查,没有出片子,也没有出报告单,告诉我说踝关节没有事情,回家休息3周,3周以后在下地活动。后来因膝关节也肿胀不能动,我在找医院,医院让我自己先检查,如果是这次崴伤造成的他们给报销,等我检查完病情之后,找到医院,医院却拒绝给我治疗和报销,也拒绝给我出当时在门诊看病病历和当时检查的片子及报告单。无奈我将医院起诉到法院,现在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我想问问如果我想做伤残鉴定,像我这种情况做伤残鉴定是按人身损害鉴定,还是比照职工工伤伤残鉴定?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9-26-状态:未解决]
施鲍中律师的解答:

你所涉及的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伤残鉴定一般是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准则进行,即按照一般人身损害标准鉴定,不可以比照工伤鉴定标准处理。否则,将不会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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