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因此,把别国国旗映在袜子上生产出售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